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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節優惠活動 4/15 ~ 5/14

退換貨政策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商品到貨7天鑑賞期(包含例假日)之權益,7天鑑賞期屬「考慮期」非「試用期」,商品須在完整且可還原狀態下才能進行退貨。
商品如有逾越檢查必要之使用痕跡或需酌收費用才可還原的情形時(如經拆封、使用、以致缺乏完整性即失去再販售價值時),恕無法辦理退貨。

※本退換貨政策約定所退回之商品,必須保持所有商品、贈品、附件、包裝、發票、所有附隨文件及其他資料完整,方得依此政策辦理流程。

7 天鑑賞期計算方式:

7天鑑賞期的算法是從消費者收到商品(收件、簽收、取貨)後的隔天開始算 7 天,且包含例假日。
例:1月10號完成取件簽收,七天鑑賞期的起訖時間為1月11號~1月17號)。

辦理退貨期限:

退貨需求請於收到商品當日算起七日內告知賣家辦理,逾期恕不受理。
符合退貨資格之訂單消費者可免負擔寄回運費辦理退貨乙次。如有其他特殊原因須辦理退貨者,請與客服人員聯繫。

請注意以下情況無法受理退貨:

  • 超過7天鑑賞期。(請參見上方關於 7 天鑑賞期之說明)
  • 商品明細不全、產品外包裝或貼紙經撕割等方式破壞或遺失發票。
    ※若您有索取紙本或公司戶紙本發票,請於退貨時一併寄回。
  • 商品有明顯使用痕跡、損壞或人為造成髒污、刻印、毀損、異味等。
    ※收到商品時,建議您全程錄影開箱過程,以利協助判斷商品實際收貨數量及是否有因運送過程中造成之非消費者為之之損壞。
  • 原始訂單中如有附贈之贈品未寄回。(寄回贈品須為全新未拆封使用。)
  • 已註明不可退貨的優惠活動特價商品。
  • 海外訂單尚未開放退貨服務,下單前請注意,敬請見諒。

申請退貨流程:

  • 退貨需求一律先經由訂單訊息告知,並附上欲退貨之商品清晰實拍照供退貨資料建檔,客服人員將於收到退貨申請後三個工作天內,與您聯繫後續退貨流程步驟。
  • 客服人員將視商品材積狀況,通知您適合的退貨物流寄回方式。
  • 如未於訂單訊息內告知恕不受理,請勿自行先行寄回。若未經通知自行寄回的運費請自行吸收。
  • 如有其他因素之退貨需求,請先與客服人員聯繫。

退款流程說明:

  • 退款計算:退款為退貨商品+原始運費。若原始訂單金額為免運費訂單,退款為退貨商品金額。外島地區需用郵寄方式寄回退貨,寄回郵戳金額實支實付,上限為新台幣100元。
  • 退款時程:我們將在收到退貨包裹並經標準程序確認退貨商品貨況完好及收回發票正本無誤後,於7個工作天內完成退款(客服人員會再與您聯繫退款後續事宜)。自您寄出退貨到收到退款約需14-21天(如遇國定假期或特殊情況則順延)。

統一超商退貨便操作:

https://www.7-11.com.tw/service/return.asp
  • 請注意退貨便代碼只於取得當天開始算起7天內有效,請於代碼失效前寄回商品。
  • 請將商品跟訂單明細放回原包裝袋內,若有贈品或選取紙本發票請一併退回。
  • 請保留超商門市協助寄出之退貨代收收據以確保自身權益。